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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拥军律师出席“矿山兼并中的债务承担”法律研讨会

更新时间:2014-08-11 09:50:51     点击次数:2190次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为了淘汰落后产能,一场对于地方的中小煤矿和矿产实行“关停并转”浪潮展开。随着整合的不断深化,层出不穷的法律纠纷成为摆在法学界的一道难题。



725日上午9点,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法学杂志社、方圆律政杂志在北京举办“矿山兼并中的债务承担”法律研讨会,探讨矿山兼并中被兼并矿山的债务承担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李显冬教授、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博士、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安超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拥军律师等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围绕重庆冉军诉石柱县兴龙煤业公司一案展开探讨,其中,荣胜煤矿在注销之后有无矿业权,冉军和龙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何种法律关系成为讨论的核心。会议中,各位专家、学者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所闫拥军律师也从律师的角度给出了专业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认同。

会议的最后,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处理矿产兼并中的法律纠纷时一定要将公权和私权区分,采矿权是私权利,由于在采矿权行使的全过程中它都要受到行政权利的制约和干预,因此采矿权是“私权化了的公权”。

方圆律政杂志社副主编曾宪文最后表示,此案虽然是个案,但是反映了矿山兼并中的普遍性问题,最终将影响到未来矿业权立法的走向。

上午11点,研讨会圆满结束。方圆律政杂志也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专题报道。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