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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8日,盈科北京PPP法律事务部再次签约财政部第三批示范性项目:内蒙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
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此项目的授权主体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海市大汗像及甘德尔山体约10平方公里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在大汗像周围安装泛灯光,在甘德尔山山体安装(24+2)万个LED点光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8180.0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5914.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5.88万元,预备费180.00万元。
在闫拥军主任的带领下,盈科北京PPP法律事务部凭借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水平,中标此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此项目的运作提供最佳实务之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方法,以最高水准的执业操守提供最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