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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析】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结算和审计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2-10-24 10:44:43     点击次数:508次
笔者近期接到三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约定了“付款为经审计部门完成后将剩余工程款全部结清”。对于审计问题,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但是在发包人申请财政给付工程款项时,财政部门回复,该工程没有经过审计机关审计,拒绝拨付工程款,导致发包人与承包人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作者:闫拥军律师

笔者近期接到三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约定了“付款为经审计部门完成后将剩余工程款全部结清”。对于审计问题,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但是在发包人申请财政给付工程款项时,财政部门回复,该工程没有经过审计机关审计,拒绝拨付工程款,导致发包人与承包人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审计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包人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的审计或发包人内设机构的内部审计,性质属于民事审计;一种情况是由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进行的行政审计和财政部门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进行的财政投资评审,性质上属于行政审计。

一、合同关于“政府审计”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2015年全国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9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请求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一般不予支持。合同约定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缔约本意,将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确定为真实有效的审计结论“。最高院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规定应基于当事人缔约真意及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方可将政府审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二、合同对“审计部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不能推定为政府审计。

最高法公报案例(2012)民提字第205号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一案中,合同约定“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最高法再审认为,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系对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监督行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因国家审计发生的法律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因此,在民事合同中,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而不能通过解释推定的方式认为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已经同意接受国家机关的审计行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介入”。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一案,合同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按审计的金额扣除质保金后在一个月内支付”,最高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将审计结论作为案涉工程款结算依据,合同中有关审计的约定不明确、不具体。因该项目属国有资金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是一种监督行为。因此,对该约定的解释,应解释为工程最终结算需通过专业的审计途径或方式确定结算工程的真实合理性,而不应理解为须在业主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依据审计结论进行结算”。

二、审计机关审计结论错误,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工程造价鉴定。

最高院《2015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9条第2款规定:“合同约定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缔约本意,将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确定为真实有效的审计结论。承包人提供证据证明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具有不真实、不客观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当事人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纠正审计意见存在的缺陷。上述方法不能解决的,应当准许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三、审计机关无正当理由迟迟不作出审计结论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行政审计、财政评审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准许。”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1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财政、审计等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核、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核、审计结论,经当事人申请,且符合具备进行司法鉴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作者简介

闫拥军律师

职务:盈科北京管委会副主任、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联合硕士导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专家、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库法律专家、国际“legal 500”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推荐律师。

专业领域: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投资并购、PPP项目、政府法律事务、争议解决。

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基础设施, 新能源与自然资源

(编辑:yingkelawyer)